一、团员管理工作
1、发展新团员;
2、团员证的管理和年度注册;
3、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4、团员统计申报工作;
5、团费收纳,上缴和留用团费的处理,年终上报团费收支情况。
二、团干部管理
1、团干部培训:
每学期团委组织部对各支部支书,班长,组委,宣委,学委的进行的以团的基本知识为主的集中培训,并以讨论和论文形式进行最终考核,考情情况也作为考核的一部分。
2、团干部考核工作:
(1)支书的考核
每学期由组织部对支书进行包括团的知识(笔试形式,占30%),组织的一次活动(占40%),平时活动(占30%)三项内容的考核,并按成绩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
(2)组委,宣委的考核:
每学期进行,内容为基础工作(完成本职工作情况,占60%),和团的知识(笔试形式,占40%),按成绩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
三、《团支部工作手册》管理
《团支部工作手册》由各支部组委按时,按要求填写。内容要真实,不能编造或夸大事实,书写要工整。每次例会要进行抽查,每月进行阶段性检查,每学期结束上交团委,作为支部考核重要依据。同时下发下一年的团支部工作手册》。
四、计划,总结的管理
每学期前两周各支部向组织部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和上学期工作总结。计划要包含该学期工作的重点,每月的工作基本安排,开展活动的形式,方法。总结要涵盖上学期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支部取得的成绩等。另外,各支部组织活动室也要提前上交计划,交由组织部审核后方可执行。
五、团内奖励以及处分工作
1.组织院级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
2.组织校级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评比工作;
3.检查团员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推优入党工作
采取多种方法对一些优秀团员加以指导,使其在各方面都有所进步,在思想上也更积极的向党组织靠拢,认真负责的向党组织推荐合格的党员发展对象。
七、完成校团委和学生会布置的其他工作,协助校团委组织部的各项工作。
组织部工作制度
人员职责
部长
1、 部长领导并负责组织部全面工作,宏观调控组织部与团团总支其他职能部的工作进度,保证学院团的工作的整体性、同一性。
2、部长审核组织部的阶段计划,特色活动计划,并予以决定签发;
3、 部长和副部长召开组织部例会,参加校团委组织部例会,协调院内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并完成指定工作任务。
副部长
1、 副部长服从部长分配工作,受部长直接领导和监督;
2 、副部长协助部长进行组织部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拟定学年工作计划,定期工作任务,重大活动计划概要等。并及时向部长汇报和总结组织部上阶段工作,反映各支部工作开展的近况,提出开展组织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 副部长负责组织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监督、指导组织部委员的阶段工作、调控阶段工作的进展,及时完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4、 部长和副部长召开组织部例会,参加校团委组织部例会,协调院内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并完成指定工作任务。
组织部干事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理论修养,在认真搞好学习的同时把服务于老师和同学作为首要任务。
2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3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
4热爱所担任的工作,掌握所担任工作业务的基本知识,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大胆创新,求真务实。
5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实际工作中,能够发挥个人能力和部门职能,团结同学。
6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有全局观念,服从集体,能够独立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在工作中能很好的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工作内容
1 了解、培养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青年积极份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 督促和协助各支部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包括向党推荐优秀团员),并向团委组织部和党组织汇报情况.
3 了解各支部状况,根据需要检查和督促各团支部过好组织生活.了解各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考察和考核团干部,提出团干部的改选意见,负责团员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4 搞好团员的统计,转移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并及时上缴给团委组织部,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5 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政治理论,时事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
6 组织开展各种团队活动,加强各团干部的团结协助能力,辅助团总支副书记完成各项工作.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和团总支书记交给的任务.
7 组织团总支学生干部学习有关能力培养的文件,加强对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思想素质的提高和工作能力的培养,负责对新干事的培训工作,使其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组织部例会
1会议与考勤,为及时、准确、有效地开展工作,每星期定期召开组织部例会。
2每次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3参加例会者不准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需向团委组织部长请假,会后主动了解例会情况,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4有无故缺席者,如实记入会议记录,累计到规定次数时,视情节给予处理。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部
2014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