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志
任课教师应根据相应课程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志。教学大纲撰写时,详细叙述课程教学内容。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志格式(见附件1)。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志在开学三周后提交学院研究生科。
二、考试试卷、学习报告、论文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于两周内将成绩报告单(系统打印)及考试试卷、学习报告、论文等一并交学院研究生科。以写学习报告或论文作为考核的,要求有统一的封面格式(见附件2),论文格式统一参照贵州大学论文格式(见附件3)撰写,任课教师不仅有评分,还要有相应的评语。
三、相关工作要求
1.根据本次学位授予点评估要求,自2013-2017学年以来,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请于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对2013-2017学年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志、考试试卷、学习报告、论文等资料补充完善,并交研究生科统一归档。
2.教学档案未按要求完成的研究生导师,2018年起暂停分配研究生招生指标,暂缓发放本学期研究生课酬;未获得导师身份的任课教师不予参加导师资格遴选,并暂缓发放本学期研究生课酬。
学位点合格评估事关学院核心资源,事关每位老师的核心利益,请各位老师、研究生导师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本通知和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1:贵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附件2: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考试(查)科目试卷封面
附件3: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通知
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8年4月28日
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8年4月28日印发
附件2: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考试(论文)试卷封面2018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