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贵大资联发〔2018〕9号),《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省级、校级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18〕168号),为做好我院2017-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及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相关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评定小组
根据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评定要求成立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评定组织,全面负责评优评奖评定领导、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评定组织成立如下:
(一)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安明刚李少波
委员:杨勤何锋赵津代祥社
(二)评定小组:
组长:杨勤
委员:梅益罗艳蕾张富贵林丽蔡家斌李惠林
权红田森舒成松管传宝李芳
(三)工作小组
组长:权红
委员:田森
二、学院初审评定时间和程序
(一)材料收取时间:
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须在2018年9月25日10点前提交材料到研究生科,9月25日10点后不可补充任何材料。
(二)评定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请
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于2018年9月25日10点前,将申请国家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材料(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套,科研成果等证明均须导师签字认可)提交至研究生科,所有支撑材料应排序分清。
2.2018年9月25日下午,评定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3.2018年9月26日学院评定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工作,并进行最后的评定。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权红
联系电话:0851-83625122
邮箱:jxxyyjs@163.com
四、监督、举报
学院纪委举报电话:0851-83627516
特此通知。
附件:
1.《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奖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1: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pdf附件2: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试行).pdf
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