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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及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07浏览次数:17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022号)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实施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制。为确保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基本要求

(一)研究生导师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基本导师能力,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论文抽检中未出现质量问题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导”)岗位,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有协助培养硕士生的经历。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掌握本学科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学术水平应居国内本学科前列。有重要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取得的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通信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3篇,或在《贵州大学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名录》收录期刊(以下简称一级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和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或发表SCI(含SCI-E)或EISSCI收录论文至少1篇。

2)出版学术著作至少1部(合著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或总量的1/3),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或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或SCIEISSCI收录)论文至少1篇。

3)主持科研项目至少1项(科研经费达3.0万元/项),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或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或SCIEISSCI收录)论文至少1篇。

4)获科研成果奖(地厅级及以上)至少1项,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或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或 SCIEISSCI收录)论文至少1篇。

5)在科技成果推广方面做出贡献,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须报专题材料,兼职导师不适用此条),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或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或SCIEISSCI收录)论文至少1篇。

6)获得至少1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三位),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或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或SCIEISSCI收录)论文至少1篇。

3、主持承担有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近三年副教授及校聘副教授可支配经费,纵向或横向项目年均2.0万元以上;教授纵向或横向项目年均5.0万元以上。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申请人填报《贵州大学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年审。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申请人材料,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遴选硕导赞成票超过到会委员人数三分之二视为通过。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上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三、其他说明

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四、时间安排

20201225日前,将学院硕导招生资格年审结果加盖公章报送研究生院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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