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0〕22号)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实施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制。为确保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基本要求
(一)研究生导师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基本导师能力,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论文抽检中未出现质量问题。
(二)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岗位,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首次申请博导招生资格的教师应具有指导研究生经历;特区人才A类、B类岗位聘用教师于2020年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可不受职称限制直接申请博导招生资格。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EI源刊论文2篇,或SCI二区(中科院分区)以上1篇。
3、近三年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近三年主持有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且横向纵向科研经费到账总和年均30万元以上。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申请人填报《2021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申请人材料,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超过到会委员人数三分之二视为通过。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上报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
三、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并削减其所属培养单位来年的招生计划数。
(二)博士招生指标根据《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由研究生院预先分配至学院(学院计划数9个指标)。
四、时间安排
需要申请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导师填写《2021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一),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0年10月7日前交学院研究生科,电子版发送jxxyyjs@163.com邮箱。
学院于2020年10月12日前将博导招生资格年审结果填写《2021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一)与年审工作方案及相关过程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uxkjs@163.com)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后择期公布。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2021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机械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