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研联发[2017]5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志愿学生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科毕业学校为非985、211、教育部直属高校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
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如下:
一、本科教育背景较好的“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及教育部直属院校的一志愿考生。
二、不超出奖励总比例的前提下,可奖励成绩优秀的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考生中的遴选按如下标准执行:
1.对符合条件的一志愿学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推荐,若总成绩一致,则优先推荐复试成绩高的一志愿考生。
2.学院根据学校下拨计划,分学科类别按比例分配一志愿奖学金名额。
其余评定办法均参照《贵州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进行。
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7年12月5日
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7年12月5日印